陕西水环境质量达到近20年来历史最好水平

2021-11-04 18:13:09 来源:西部决策网
  西部决策网讯(记者张静)陕西地跨长江、黄河两大流域,肩负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的重要责任。近年来,陕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达到近20年来历史最好水平。
  
  11月4日上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就“十三五”以来陕西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取得成效和重点工作作了通报。
  
  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王若燕介绍,“十三五”期间,国家在陕西设置了50个考核断面,要求到“十三五”末,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72%,劣Ⅴ类断面全部消除。到2020年,全省50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2%,优于国家考核目标2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全部消除,水质总体评价提升为优。被纳入国家考核的2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26个城市黑臭水体完成整治,达到长制久清;汉江、丹江、嘉陵江、黄河干流、无定河水质优,渭河干支流、延河水质总体良好。水环境质量达到近20年来历史最好水平。
  
  进入到2021年,国家将考核断面增加到111个。陕西按照国家部署安排和要求,执行严格的水环境质量保护工作。今年1-9月,全省河流总体水质良好;11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95个,占比85.6%,与去年持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4个,占比3.6%,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纳入国家考核的33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汉江、丹江、嘉陵江、黄河干流和渭河干流水质优,渭河支流、无定河水质总体良好,延河水质轻度污染。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主要开展了以下九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构建制度体系,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十三五”期间,陕西将碧水保卫战工作纳入考核体系,与各市(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部门职责分工、按月调度重点工作进展,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建立了以省委书记、省长任总河长的省级河长制工作体系,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相继修订出台了《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制定实施了《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开展了渭河、汉丹江流域污染补偿。为打好“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今年以来,深化流域污染补偿机制,制定了《陕西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补偿实施方案》。突出黄河、长江分区保护,按照“三水统筹”的思路,编制完成《陕西省“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印发了《陕西省2021年碧水保卫战工作方案》。
  
  二是聚焦重点河流,黄河流域水质显著改善。“十三五”期间,对渭河、延河、无定河实施“一河一策”治理,特别是在渭河流域开展了两轮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十三五”末,渭河入黄潼关吊桥断面水质从过去的劣Ⅴ类提升至Ⅱ类,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在黄河支流清涧河、渭河支流石川河开展专项治理。2020年印发实施《清涧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当年年底清涧河王家河断面实现了“消劣达Ⅲ”的目标。针对石川河水质反弹问题,今年深入开展石川河综合治理抓点示范工作,印发了《石川河水生态环境保护抓点示范工作方案(2021-2022年)》,以基流保障、点源治理、面源防控为抓手,推动石川河水质全面向好,积极探索全省“三水统筹”治理样板,今年1-9月石川河岔口断面由2020年的Ⅴ类提升至Ⅲ类,水环境质量同比变化情况在全国排名第2。
  
  三是推动规范管理,水源地水质有效保障。全省共划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66个,其中市级46个、县级131个、乡镇及以下589个。累计对市级、县级和“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内910个环境问题进行了整治。同时,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截至2020年底,27个纳入国家考核的市级饮用水水源地均完成规范化建设,水源达标率、保护区整治率、应急管理能力等较2015年分别提升7.1%、9.3%、19.1%,确保了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今年修订颁布了《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制定了《关于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饮用水水源保护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
  
  四是部门联合发力,城市黑臭水体全部消除。省住建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协同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建立健全黑臭水体长效排查机制。排查城市黑臭水体26条。2019年印发了《陕西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实行挂牌督办和交叉监测,截至2020年底,全省26条黑臭水体全部实现“长制久清”。今年5月,两部门联合开展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回头看,截至目前,未发现反弹或新增城市黑臭水体。
  
  五是坚持减排扩容,工业治水能力显著提升。在积极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等小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减排。通过对宝鸡市蟠龙工业园区、商洛市商丹工业园区进行环评限批等手段,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42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并与环境执法监管平台联网。大力推进工业节水,2020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37.27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5.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1.73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32%;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
  
  六是加快设施建设,生活污染治理提质增效。积极实施《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截至到2020年底,全省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128座,日处理能力达到516万吨,是2015年6倍左右。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5%和93.5%,新建污水管网长度2067.1公里,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49平方公里。目前,黄河流域共计80座污水处理厂按照准Ⅳ类排放标准实施了提标改造,改造率74.1%。
  
  七是防治面源污染,农业农村环境整治提速。落实《陕西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方案》,成立了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负责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十三五”期间,全省计划整治建制村4200个,实际完成整治6359个,完成率151%,超额完成整治任务。积极推进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省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6960个,配套率98.77%,超过95%的目标要求。
  
  八是提前组织推进,入河排污口管理逐步完善。为了摸清底数、规范管理,2019年开展了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同时,对城市建成区直排口提出封堵要求,2019年封堵直排口653个。2020年5月,参照国家试点标准,主动开展黄河流域(陕西段)专项排查,排查出黄河干流及一级支流3026个排污口,对黄河干流中105个存在问题的排污口实施整治,截至今年10月底,已整治完成94个。经过两年持续开展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建立了全省排污口管理台账,建成“全省入河排污口矢量化图库”。目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陕西已启动新一轮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渭河干流及一级支流石川河。
  
  九是提升应急能力,水环境风险有效防范。经省政府同意,与上下游甘肃、河南、四川、湖北四省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突发环境事件七年连续下降。聚焦输油管道隐患整治,陕北地区已建成各类拦截坝3200多座,在延河、无定河等主要河流的关键点位,建成322座较大的应急拦污设施。2020年至今,共发生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3起,占全部突发环境事件数量的16.7%,相较输油管线泄漏事件发生最高峰的2013年,减少了3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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