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佳县公安“情、理、法”三管齐下 化解矛盾纠纷有成效

2022-08-21 22:36:59 来源:西部决策网
  “调”出一片和谐,“解”开心中症结。自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佳县公安局牢牢把握社会矛盾的新变化新特点,“情、理、法”三管齐下,积极打造平安建设矛盾化解“佳县样板”,开创了社会市域治理现代化新局面。
 
  事例一:6月28日,通镇派出所来了一位五六岁的小孩,不哭不闹也不离开。经了解小孩是离异夫妻白某与李某之子,双方商议孩子由白某抚养。近期因白某女儿看病,无暇顾及儿子,遂将儿子送至前妻父母楼下便离开。前妻父母不愿承担抚养之责,将孩子从派出所的大门塞进来后离开。
 
 
  了解这一情况后,民警采取“面对面”的调解方法,法理共融,苦口婆心,终将这位“小朋友”交到家人手中,将双方因抚养问题产生的矛盾得以化解。
 
  事例二:7月1日,通镇朱家坬村环境整治施工中,损坏了朱某开荒栽种的几棵果树,赔偿无法达成一致被村民朱某阻挡,导致项目无法顺利进展
 
  为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民警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帮助评估被损坏的果树的价值,向双方讲事实、摆道理,最终达成赔偿协议,成功化解该起矛盾纠纷。
 
  事例三:7月2日,佳州街道办居民魏某在售卖兽药时错将磷丹乳油错当石蜡油卖给邻居李某,致使李某喂养的一头奶牛死亡,为此双方一直争执不休。
 
  民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解,历经八小时,双方终于化干戈为玉帛,最后达成一致协议,魏某赔偿李某损失,双方均表示不再因此事发生纠纷。
 
  事例四:7月4日,佳州街道办居民高某和其大伯高某某因日常琐事产生恩怨,多年见面如路人。
 
  摸排中民警得知此事,了解事情原委后,鉴于二人的亲属关系,民警本着“实意”的初心,以化解家庭矛盾为目的,联合街道办、村委会开展矛盾调处,调解组就双方矛盾进行梳理,耐心与双方进行协调,双方当事人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事例五:7月5日,佳州街道办某村卜某因儿子在王某的工地打工受伤后未赔偿到位,卜某阻挡工程闹事。
 
  民警将双方传唤至派出所调解室内,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现场与法院工作人员联系,为经济纠纷提供了“法”的标尺,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事例六:7月9日晚10时,一送货半挂车行驶至峪口某村时,因路面狭窄,转弯半径过大,不慎挂倒了杜某家围墙,双方因赔偿协商存在严重分歧,矛盾不断激化。
 
  通过实地查看、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之后,民警积极与双方当事人交流沟通,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协调化解双方分歧,民警从情、理、法等角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教育,希望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疏导,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事例七:7月12日,官庄行政服务中心某村曹某因村内庙会琐事,心生不满,遂对村干部进行辱骂。
 
  在了解清楚事实后,为根除双方矛盾,避免事态激化,派出所民警联合官庄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时给予调解,通过宣传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曹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最终取得相关受害人谅解。
 
  事例八:7月19日,大佛寺某村堂兄弟王某和王某某因出路和土地归属问题引发纠纷,后发生肢体冲突。


 
  为进一步促进邻里和谐相处,民警在村委会的见证下,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土地收归集体所有,当场清理护栏和附属物,成功将这起矛盾纠纷化解。
 
  事例九:7月21日,佳州街道办某村钞某河槽地边墙被霍某修路时破坏,后钞某阻挡霍某的车辆不让通行。
 
  多次协商未果,霍某求助公安希望给予调解,民警了解事实后,为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会同佳州街道办、双方村委会负责人,经过长达十余小时的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事例十:7月22日,康家港某村村民张某挖蓄水池导致张某某窑洞发生漏水,双方产生积怨。
 
 
  了解事情原委后,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和村委会主任邀请到警务室进行调解。通过讲事实、摆道理、明后果,在民警和村主任耐心细致地劝导下,双方达成共识,签订了调解协议,事情圆满解决,邻里关系恢复了往日的和谐。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佳县公安局持续开展入户走访,把矛盾纠纷全量纳入视野,成功调解182起矛盾纠纷,将问题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全力提升打防综合质效,全面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坚决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幸福安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件件小事
 
  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树立了人民警察
 
  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佳县公安将始终坚持
 
  “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
 
  聚焦为民服务
 
  解决群众难题

      (佳县公安 张超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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