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靖边一男子酒驾上了“隐” 早上刚被处罚晚上又酒驾

2021-08-25 16:42:24 来源:西部决策网
  西部决策网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可谓妇孺皆知,可还是有些人揣着明白装糊涂,怀抱侥幸之心,酒后驾车,甚至二次酒驾。
  8月17日,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在辖区长城路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当晚23时许,在长城路一辆陕K牌轻便两轮摩托车被拦停,驾驶员一着低头不语,但民警看着驾驶员有些眼熟,又说不清在那见过。当驾驶员对着检测棒吹气时,检测棒立即“爆红”。“我没有喝酒。”男子立即否认,下车后再次吹气仍亮起红色警示。民警立即将该男子带至中队作进一步酒精检测,结果显示127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在证据面前,该男子知道自己再瞒也无济于事,便主动承认自己喝了一点啤酒,向民警求情。当民警要求该男子出示有效证件时,该男子又支支吾吾,拒不老实交代驾驶证情况,也不提供身份证号码。
  民警立即通过该男子手机查询到该男子的身份信息。该男子叫方某某,靖边县新城人,让民警感到意外的是,该男子不但没有驾驶证,还刚因饮酒驾驶被该中队处罚过,处罚决定书还在兜里。
  据方某某交待,他在8月13日因饮酒驾驶摩托车被查后,17日早上刚接受完处罚,罚款还没来得及交,摩托车被中队返还后,他的朋友非要给他接风,挨不过朋友相劝就喝了起来。酒过三巡后,方某某就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铮铮誓言抛到九宵云外了。
  “你这是知错不改啊。”民警依法对方某某血醇进行鉴定,其结果为107.46 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次酒驾不牢记,方某某为再次酒驾付出代价,不仅要被刑事拘留,而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靖边交警再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亲朋好友聚会时一定要做到不劝酒、不酒后驾车,主动制止驾驶人酒后驾车,不要因为一时的贪杯和侥幸,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可弥补的过失。(崔春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