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落实惠民政策为贫困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2020-07-27 18:22:26 来源:咸阳日报

  今年以来,咸阳市旬邑县医疗保障局坚持“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报销结算更便捷”的工作原则,把贫困人口待遇保障落实作为关键点,有效提升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实际受益程度,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障。

  严格落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医疗救助资金对特困人员(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贫困重度残疾人给予定额补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实行省市县三级财政定额补贴,补贴后剩余部分由贫困人口个人缴纳。目前,省市财政资助贫困人员32339人,共计2910510元;县财政资助贫困人口29858人,共计2985800元;县医疗救助资金资助6393人,共计1251720元。县财政资助计生户14139人,共计3171960元。

  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倾斜政策。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0%);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确定为5000元,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对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进行分段按比例累计报销,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门诊大额慢性病及特殊病患者年(月)度报销封顶额提高20%(门诊大额慢性病未设报销封顶额的除外)。在村卫生室、镇卫生院门诊看病取消一般诊疗费个人负担部分,由基本医保全额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后,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80%;年度医疗救助限额内目录范围个人自付住院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截至目前,普通门诊共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649人次报销医药费用36.86万元;门诊大病为1612人次报销医药费用47.80万元;住院为3407人次报销医药费用2147.85万元,扶贫特殊政策提高153.50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80%以上。

  严格落实贫困人口住院报销“一站式”服务制度。目前该县域内20家定点医疗机构及政务大厅医保结算窗口贫困人员住院报销“一站式”服务全覆盖,极大方便了贫困人口办理医保业务,彻底解决了贫困人口就医跑腿垫资等问题,切实增强了贫困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刘亚妮 朱咪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