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规定的开学时间 实行开学审批制度 防疫指导员驻校 咸阳市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开学工作

2020-03-26 16:13:06 来源:咸阳日报

  3月25日,咸阳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幼儿园严格执行规定的开学时间,不得提早开学。学生报到注册统一安排在开学第一周的下午时段,分班级分时段错峰进行。正式开学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疫情未解除前,校外托管机构一律不得运营。

  中小学校、幼儿园实行开学审核制度,凡是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的不得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的不得开学。在开学前,各县市区组织教育和卫健部门联合对每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准备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审核,达到要求的学校、幼儿园发放“准予开学通知书”,审核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

  开学前后,各县市区卫健、疾控部门要为每一所学校选派一名熟悉业务、认真负责的疫情防控指导员,对学校教职员工进行全员培训,全程指导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组织教职员工开展培训演练,熟悉工作流程,明确防控要求,掌握应急处理办法,提高全员疫情防控能力。

  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对学生上学、放学、活动、就餐、住宿等方面合理管控,科学分段错时安排,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存在大班额的学校,要统筹教室和教师资源,确保学生上课符合人员间隔距离标准。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包抓防疫指导员的指导下对校园内所有场所、场馆、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洁、消毒。

  开学后,各校继续对从省外、特别是从湖北返回的师生进行跟踪管理,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晨、午、晚检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全体师生各时段的健康状况。对监测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及时按应急预案处置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各县市区组织中小学校利用开学第一周的健康安全教育周,通过专题讲座、班会、手抄报等形式,开展健康和防疫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控意识和能力,特别要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加强自我防护,坚持规范佩戴口罩,不与陌生人接触。要通过微信、网络、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家长宣传科学防控知识,以及不得送孩子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线下学习、不得送孩子到校外“小饭桌”等托管机构托管的要求,及时互通学生情况,加强学生监护管理,增强家校防控工作合力。

  此外,开学前后,各县市区教育、卫健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学校开学前准备工作、开学时重点防控工作、开学后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查整改。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及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检查,坚决禁止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展线下教学,坚决禁止校外托管机构私自运营。(记者 宋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