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潼关法院:强制措施显威慑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结案

2020-04-16 08:14:20 来源:西部决策网
  西部决策网讯  在渭南潼关法院执行局,关某某激动地说:“终于全部拿到案件款了,为法院执行法官点赞!……”这里是关某某申请执行姚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领取案款的现场。
  这是怎么回事?原来:因被执行人姚某某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关某某于2020年3月5日向潼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姚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后,要求姚某某及时履行案件款并负担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等共计96余万元,并释明不及时履行义务所面临的不利后果。姚某某称暂时无履行能力需回家筹钱。后再也无法联系。承办法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显示姚某某名下有房产及银行存款,立即采取查封、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查封姚某某位于西安市新城区的房产一套,冻结姚某某多个银行账户,扣划姚某某银行账户余额12.7万余元。姚某某在消费中发现其名下多个银行账户和微信等支付功能使用受限,无法享受便捷的支付方式,生活、出行、工作等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在执行强制措施的震慑下,姚某某迫于工作、生活处处受限,遂于4月15日主动联系承办法官,提出全部履行案款。并将包括借款、利息、案件受理费和执行费在内的剩余全部案款分文不差的交付潼关法院。承办法官在院办公室财务人员的全力协助下,将剩余案款74万余元当场给付关某某。至此,该案在立案41天后全部执行完毕并结案。
 
  在案件执行中,院党组正确领导、执行局与办公室等部门通力协作,执行干警精诚团结,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是实现“双进”目标、争创“四个一流”的生动实践,最大限度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
(通讯员:冯永龙  潘英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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