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对县域天然水域实施常年禁捕

2020-12-09 15:37:24 来源:西部决策网
 
  
  西部决策网讯 近日,镇安县发布通告决定从2020年11月18日起,对县域内天然水域实施常年禁捕,期限暂定10年,对县域内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永久性禁捕。
  
  通告明确了禁捕的范围是汉江流域镇安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重点是县域境内的旬河、乾佑河、达仁河、滑水河、栗扎河等五大水系的干支流;水库,主要包括茅坪水库、张家水库、甘岔河水库、罗家营水库,在建和新建的抽水蓄能电站水库、云镇水库及其他水库等;安康旬河湿地镇安县境内,主要包括旬河河道、河滩、泛洪区及河道两岸1km范围的人工湿地等。
  
  通告提出四个禁止:禁止捕捞,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鱼鹰捕鱼、水獭捕鱼、敲罟捕捞等禁用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在规定的禁捕时间和禁捕范围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禁止交易,禁止收购、销售、加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将休闲垂钓渔获物进行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禁止渔具,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如龙壶类、陷阱类、刺网类、张网类、底拖网类、敷网类、滚钩类等等以及用电力捕鱼、毒药捕鱼、爆炸物捕鱼、鱼鹰捕鱼、水獭捕鱼和敲罟(船)捕捞等;禁止垂钓,休闲垂钓原则上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禁止使用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禁止使用锚鱼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禁止休闲垂钓误捕误钓小于最低可捕标准(一般河鱼不小于五厘米)的幼体及禁捕品种,未及时放回原水体(外来入侵物种除外),禁止在国家级、省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垂钓的其他区域垂钓。通告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行业职责以及辖区监管责任,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供稿人:邢静 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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