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型”司法创建为主线 全力推动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

2022-11-18 16:32:57 来源:西部决策网
  宝鸡市眉县新一届班子履职以来,始终坚持把思想引领、依法行政,司法为民、改革创新作为提升司法行政地位、实现全面依法治县的具体途径,以塑形象、促公正、暖民心、致良知为抓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工作保障、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工作内涵,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打造“魅力司法、阳光司法、人文司法、良心司法”眉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品牌,在真抓实干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凝聚能量塑形象,绘就“魅力司法”新画卷
 
  魅力司法,就是通过以抓队伍、建阵地、立规矩、树形象等自身建设为抓手,以政治为本、业务为基、法治为纲,努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聚焦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四个自我”,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者人格魅力,全面提升司法干部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深刻诠释新时代司法的独特魅力。
 
  深化队伍建设再加力。紧扣强责任、敢担当、转作风、促发展”工作主线,进一步破除“卷不赢就躺平的”求闲思想,“难未解就退缩”的逃避行为,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淬炼一支“三先”突击队,即化解矛盾“我当先”、帮教矫正“我当先”、普法教育“我当先”,以人品和涵养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围绕县委十九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四问十二想”“十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迅速补齐短板,坚持干字当头,兢兢业业履好职,在任务面前不退缩,在加班面前不喊累,在担当面前不逃避。坚定真抓实干,靠前推进强执行,以闯的魄力,抢的意识,争的劲头,拼的勇气强化责任落实。坚守清真廉洁,牢记底线守好纪,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用司法人的昂扬斗志,司法人的勇于担当,司法人的务实作风,扛起时代责任,保持奋斗姿态,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队伍保障。
 
  筑牢阵地堡垒再发力。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紧抓司法所建设“关键期”,紧扣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机遇期”,全面提升眉县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水平,8个司法所已全部命名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其中4个司法所获评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引领了全市创建工作新常态。投入100余万元,建成占地500多平方米的县智慧矫正中心,按照“三区十八室”标准,科学布局、合理配置、升级改造矫正报到、信息采集、心理咨询、心理宣泄、矫正宣告、指挥中心等18个功能室,构建了“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移动互联化、指挥可视化”的工作模式,建成了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的矫正执法阵地。全县建成111个调解组织(其中县级调委会1个、镇(街)调委会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94个、行业专业性调委会8个),建成了以县、镇(街)、村(社区)调解组织为主体,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形成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持续巩固成果再接力。摒弃“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懈怠思想,冷静对待取得的骄人成绩,始终狠抓作风建设,增强“三种意识”,做到“三个认清”,即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成绩不讲跑不了,问题不讲不得了,既要看到成绩,坚定信心,但又不自满足,得意忘形,既要理智看待差距,保持清醒,但又不自我否定,拖拖拉拉;扛起使命担当,增强差距意识,时常审视自身,主动找出差距,善于缩小差距,真正比肩一流、跻身一流、超越一流;明确工作思路,增强进取意识,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研究问题,清晰思路,既要当工作规划师,又要当工程师。认清差距不足,不因过去成绩而停滞不进;认清挑战难题,不为已有经验而放弃创新;认清形势变化,不为传统路径而束手束脚。持续营造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司法公开促公正,打造“阳光司法”新窗口
 
  阳光司法,就是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机制。通过政务公开、普法宣传等形式,推进司法活动内容和程序全流程、全方位、全透明公开,不断回应公众关切,消除群众疑虑,提升司法监管质效,将司法行政工作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让群众接近、了解、参与、监督司法工作,努力实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
 
  做好“两员”选任管理。围绕“选任前、选任中、选任后”三个关键节点,按照充分保证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广泛开展《人民陪审员法》示范单位推广、“双向优选”新机制落实督导检查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及时选派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和检务活动。我局先后为市、县检察院、法院选任人民监督员11名、听证员7名、人民陪审员77名,在检察院办案、听证工作中发挥法律智囊团作用,广泛传播“检察好声音”,有效缓解了我县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增长与司法资源不足的矛盾,增强了百姓对司法的信任感,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实现“两员”百姓选任,百姓选用,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见。
 
  提升法律服务监管质效。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和监督管理,有效规范执业秩序。以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融合发展的意见》,积极探索和丰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新路子,充分发挥30个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作用及“横渠村乡贤达人调解室”“段建东个人品牌调解室”地熟、人熟、事熟且为乡亲信任的优势,以家风家训、孝老爱亲为依托,以好家风促好民风、以法治讲堂培育守法村民、以村规民约树规立矩、预防与调解相结合、德治与法治并重,全力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服务,全面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团”“基层法律服务+访调对接”“4+1+1”协调工作机制,构建基层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法治眉县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眉县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召开眉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4次全体会暨首期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总结交流了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切实增强了推动法治建设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夯实了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了法治建设工作整体水平。特邀省厅领导为全县200余名领导干部举办了《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全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营造了时时学,处处学的浓厚氛围。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决策法制化、阵地规范化、治理现代化。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执法流程、完善执法案卷,提高执法水平。
 
  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加强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力度,今年累计审核眉县县政府合同、政策文件、框架协议及县政府批示件55余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90余条。对征收土地公告、城市绿化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县区范围内涉及民生、经济发展重点领域进行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规范、有效,审查率达100%。收到复议申请22起,正式受理12起,10起已办结,2起正在审理中。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适用法律等分析论证,对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邀请4名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案件评估,提出法律意见,增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参与法律事务审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当事人的认同感。编制了《22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清单,加快推进我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提高政务服务供给水平。
 
  “八五”普法活动有序推进。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法律九进及年度普法工作要点,高点起步,积极开展“一月一主题”普法系列宣传活动,深入街道、学校、机关、企业、农村等现场普法;视频短片、乡村大喇叭广播普法;借助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媒介发布法律知识;举办法律讲座,以案释法;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发挥2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带动效应,以文化助推乡村振兴、法治创建,让人民群众真实触及法治脉搏,看见法治进步,享受法治红利。今年共开展法律宣传8次,专题讲座83场次,悬挂横幅18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7600余份,宣传手提袋3700余个,现场解答咨询30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
 
  强化措施谋发展,彰显“人文司法”新风尚
 
  人文司法,就是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科学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创新司法活动方式,畅通便民利民渠道,努力提供便捷优质司法服务,进一步拉近和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与群众的亲和力。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帮难解困纾忧,暖心惠民服务,维护困难群体及特殊人群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信赖感,以平和的姿态体现司法的温度。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牢牢把握“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坚持“防调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突出8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力量在化解金融、知识产权、旅游等新型矛盾纠纷的作用;加强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按照“3212”标准为全县各村配备人民调解员共470人(专职调解员108人,兼职调解员362人),同时注重吸纳“五老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夯实调解基层基础;足额落实两个待遇,发放专职调解员补贴25.86万元,“以案定补”补贴7.3万元,极大地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8场次,调解员等级评定470人,表彰市级“十大调解能手”1人,“优秀调解员”1人,推广智慧调解app,切实增强了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力量。
 
  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帮扶。严格按照“两个办法”,开展“大排查、严管控、护稳定”专项行动,全面加强特殊人群管控力度。开展警示教育96次、红色教育2次,日行一善促养成活动64次,送温暖、解难题、促转化活动7次,电话抽查34次,社区矫正走访调查153次,严防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落实“四必帮”,对生活困难、身体残疾和患有严重疾病的“三类”特殊人群开展帮扶帮教,依托3个安置帮教基地,所企联动,协调安置工作6人次、温情帮扶7人次,远程探视帮教53人次,全县115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名在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无参与群体性事件、重新违法犯罪、非正常死亡等突发事件,无复吸现象发生。进一步发挥智慧矫正中心作用,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用心用情,力戒老套路,拿出新招数,增强社区矫正工作温度,确保特殊人群在管在控。
 
  做实惠民暖民实事工程。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选优配强“八五”普法讲师团25人、法治副校长68人、村(居)法律顾问93人,培养法律明白人100余人,充实壮大了农村普法力量。落实9条公证便民措施,延伸公证服务链条,全维度、多层次解决“咨询难、上门难、证明难”问题,共办理公证案件220件;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援助6项惠民举措,提升法律援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农民工治欠保薪等为民力度,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1件(民事130件,刑事131件),代书法律文书31份,接访群众咨询382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29万元;落实社区矫正两项管理办法,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7项为民承诺,成功办理矫正执行地变更11人,外出就学5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法律需求。
 
  初心不改致良知,恪守“良心司法”新要求
 
  良心司法,就是以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新形象为抓手,不忘“利他、和善、仁爱、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以执法一线、敏感岗位为重点,严把风险调查、法律援助、公证出证“三关”,自觉规范执法,自愿秉公守法,以严谨的法理彰显司法理性,用练达的情理展现司法良知,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认同感。
 
  严把风险调查“评估关”。严把社区矫正对象审前社会风险调查“评估关”,实现“审”“矫”工作无缝衔接。通过对矫正对象危险指标的测验、分析和判断,评估矫正对象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并对矫正对象进行危险等级分类,为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供根据。在眉县社区矫正机构的指导下,由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完成,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予以协助,调查评估报告经社区矫正委员会评审决定。评估过程中坚持回避及双人办案原则,今年共完成适前调查评估52件,报告采信率达到100%,对调查评估过程性及结论性材料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档备查,执行档案、工作档案“双档”管理,保证了调查时限,统一了调查程序,提升了调查质量。
 
  严把法律援助“三道关”。坚持真诚心、同情心、善良心、无畏心、责任心“五颗心”,贯彻热情、规范、专业、担当、尽责的要求,年内接待来访及电话咨询382人次,代书法律文书31件,回复中国法律服务网反映的问题5次,扎实做好法律咨询解答服务工作。严把案卷“指派关”“监督关”“质量关”,规范案卷资料,年内对188件法律援助案件审核发放法律援助经费共计14.7元,加强跟踪监督量化考核,提升了案件质量和受援人满意度。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2次,扎实推进“四化”建设,即法律援助服务流程规范化、质量标准化、便民信息化、队伍专业化,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严守执业纪律、执业规范,办好涉黑涉恶法援案件,禁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严把公证出证“质量关”。严把受理、审核、收费、审批、归档“五关”,严格遵守办证流程,加大调查核实力度,坚决维护每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通过“两公开”“两设立”,在眉县县域公开4项公证服务事项办事程序范围、时限、收费项目标准,并设立举报电话和服务窗口,接受社会监督。开通绿色通道,为贫困、残疾、老、弱等特殊群体提供免费上门服务8次。坚持“走出去”,开展公证进农村宣传活动3次,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8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将公证法律服务送进基层。持续推进公证事项跨县办,促进公证法律服务多元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今年共计办理各类公证案件220件,全面提升了公证的社会公信力,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供稿: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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