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坚持“四抓”促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到实处

2020-05-06 15:45:38 来源: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
       石泉县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作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通过抓学习、抓管理、抓队伍、抓落实,切实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
  抓学习。全县各级机关党组织把学习贯彻中央《条例》及省委“六条措施”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介以及邀请省市专家学者解读宣讲等方式,把学习贯彻《条例》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部署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相结合,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推动各级机关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精神,全面掌握内容和要求,严格遵守执行。
  抓管理。坚持把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探索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量、晒、励、汰、究”管理,引导党员岗位建功,通过开展共驻共建、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和志愿服务等,齐心协力扶贫济困、共克时艰。大力加强机关在职和离退休党员日常管理,引导他们在所住小区物业、卫生费缴纳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小区做好相关管理,着力构建党员干部社区不良表现和所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相挂钩与定期电视曝光制度。
  抓队伍。全县各镇、各部门党组织按要求明确了工作机构和主抓及分管领导,配备工作人员,确保机关党建工作力量充实。落实新任机关党组织书记任职谈话和任职培训要求,任期内专职党务工作者每年参加1次党建业务培训。机关新入职的年轻党员干部先专兼职从事6个月以上的党务工作,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中的先进典型,推动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有党务工作经历且实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抓落实。全面夯实各镇党委和部门党组(党委)抓党建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职责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分层分类建立责任清单,构成知责、明责、考责的闭环链条,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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